揭秘“黑老大”冯强的牢狱生存

内蒙古自治区晨报

1993年,冯强因抢劫罪、成心损伤罪、强奸罪被原哲理木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1995年转至通辽牢狱服刑。王立友在负责冯强监区长时期,明确奉告分监区指点员赵红星对冯强给予照顾。
在此时期,冯强长期在监区内开小灶做饭,并有专人为其洗衣、做饭。2004年4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王立友在负责冯强监区长(二监区)时期,明确奉告分监区指点员赵红星给予冯强非凡照顾,冯强长期在监区内从事开小灶做饭等违背监规行为,监管人员无人过问、禁止。冯强违背监规的行为岂但没有减分解决,王立友反而违背罪犯改造体现计分方法,违规对冯强奖励加分。2004年根据通辽牢狱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罪犯奖惩审批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冯强减轻18个月。
1993年冯强因抢劫罪、成心损伤罪、强奸罪被原哲理木盟中级人民法院处二十年有期徒刑,1995年转至通辽牢狱服刑,并被选任为监区罪犯大组长,直接参观罪犯治理。在监管人员的放纵、庇护下,冯强恩威并施,笼络服刑人员,将李云峰、王保平、陈广辉、刘宏、梁义、刘俊伟、王永升等一批前科劣迹人员靠拢在本人四周,逐渐建立起所属于自己的强势位置,被众人尊称“二哥”。
因王立友在冯强服刑时期给予冯强非凡照顾,冯强出狱后,王立友主动和冯强获得联络,并于2009年至2013年,接连和冯强、刘文杰(大肥)、安岳鹏等八人“拜把子”称兄弟,(拜把子人员:2009年王立友、冯强、刘文杰;2010年王立友、冯强、刘文杰和张博、刘伟;2013年王立友、冯强、刘文杰和张博、刘伟、姚辉、安岳鹏、李波)王立友等“拜把子”兄弟走动频繁、关系亲密,冯强黑社会组织成员均称王立友为“立友”大哥。
通过十余年的打打杀杀,冯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成员达到近三十人,为谋求强势位置,冲击竞争敌手,谋取经济利益,该组织经过暴力要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非法手段,在通辽地域有组织地施行犯法、犯罪案件38起,造成极为顽劣的社会影响,以冯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19年6月13日呼与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决,公开开庭宣判以冯强为首的2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一案。 该案触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打架罪、敲诈讹诈罪、挑衅滋事罪、成心损伤罪、强制买卖罪等多项罪名,被告人冯强数罪并罚,决断执行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都财富,剥夺政治权益5年;
2018年1月冯强率领其组织的黑社会成员持凶器在通辽市桥北某饭馆将董志明(外号二光)等人打伤,冯强作案后逃脱,于同年2月被抓获归案。王立友、刘文杰、安岳鹏等拜把子兄弟商洽为冯强聘请律师,协商和董志明抵偿事务,以减轻冯强的法律制裁。为此,王立友在鑫达旅店专门宴请律师。为向董志明抵偿使冯强从轻处罚,王立友出资20万元,刘文杰、安岳鹏等其余拜把子兄弟各出资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转交予刘文杰,请托刘文杰和董志明调停抵偿事务。后因董志明去外地医治,未能达成抵偿协定,案发后,该款被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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