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法治
面临数万万元的案件执行金额,宁愿转移资金破费330万元购买彩票,也不实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心存幸运,有实行才能而拒不实行,却不知,该行为已冒犯刑法。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对一同拒不执行裁决、裁定案进行公开宣判。
庭审现场
据案件承诺法官引见,2013年,奎屯某房地产企业联结某投资企业承建了奎屯市某房地产项目。2016年,该项目资金链断裂,工程停滞。
2016年至2020年,两家有限公司及实际管制人许某和多人存在借贷或商品房交易纠纷,触及12个生效裁决,共计6151万余元。此中,许某个人触及案件执行金额5223.43万元,法院已执行1168万余元。
为回避执行,许某布置企业管帐周某以个人名义注册了一家子商店与一个商贸有限公司,并应用周某个人银行账号作为奎屯某房地产企业收入及支出的人身安全账户。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上述账户收入钱款9561.2万元。许某还将奎屯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的93套房屋经过注册企业转卖并存案至多人名下。
2019年3月至2022年4月,许某布置某投资企业的出纳李某,将其在该企业自2016年起的工资收入,经过李某的个人银行卡转入刘某的银行账户,用于购买彩票,数额高达330万余元。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单位奎屯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某投资企业及实际管制人许某对法院曾经出现了法律效劳的裁决、裁定有才能执行而拒不执行,隐匿、转移财富,情节特别重大,被告人周某作为二被告单位的其余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被告人许某的布置施行了拒不执行裁决、裁定的行为,情节重大。上述企业及个人行为进犯了人民法院裁判权威,形成拒不执行裁决、裁治罪。
据此,2022年12月10日,奎屯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单位奎屯某房地产企业罚金100万元,判处被告单位某投资公司罚金50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作者|法治全媒体 潘从武 通信员 王一龙 刘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