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公安 微博12月13日通报,接告发,街上有一女子身穿与服。警方对其不妥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与教育,该女子已认识到错误,示意十分后悔。
在此之前文章:国家公祭日有女子穿与服拍摄,海宁:相关部份已批判教育
今天一女子在海宁南关厢身穿与服拍摄引发烧议,据知晓,该女子为南关厢一茶艺馆店长,兼职做网店模特,自备有各式服装。今天中午接一店铺约请,衣着与服前往拍摄,拍摄完结后回到茶艺馆换上了所属于自己的衣服。
下午的时候其自己看到了网上谈论,才意想到今天是国家公祭日。有关部份对其也进行了批判教育,她本人也认识到了错误,示意十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