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祭日女子穿与服上街?浙江省海宁警方通报

@海宁公安 微博12月13日通报,接告发,街上有一女子身穿与服。警方对其不妥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与教育,该女子已认识到错误,示意十分后悔。

在此之前文章:国家公祭日有女子穿与服拍摄,海宁:相关部份已批判教育
今天一女子在海宁南关厢身穿与服拍摄引发烧议,据知晓,该女子为南关厢一茶艺馆店长,兼职做网店模特,自备有各式服装。今天中午接一店铺约请,衣着与服前往拍摄,拍摄完结后回到茶艺馆换上了所属于自己的衣服。
下午的时候其自己看到了网上谈论,才意想到今天是国家公祭日。有关部份对其也进行了批判教育,她本人也认识到了错误,示意十分抱歉。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
央法传媒网”或“央法传媒”或带有央法传媒网和央法传媒的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其版权均属央法传媒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法传媒网”,否则,央法传媒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
  • 5135619 用户总数
  • 19916 文章总数
  • 2263320 浏览总数
  • 0 今日发布
  • 1821 稳定运行
立即加入

加入央法传媒网VIP,迅速提升知名度,使你的利益最大化,快速获取优质信息和法律专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