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香也怕巷子深,律师与媒体合作迅速提升知名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律师的队伍不断壮大,据报道,截止2016年,我国律师总人数从2002年的13.7万人发展到如今的30多万人,连续7年以10%的速度增长。在中国律师发展论坛上,瀛和律师机构联合创始人孙在辰曾表示中国未来十年、二十年,法律行业将会迎来大发展,是一个法律人高需求的时代,也是中国律师可以大有作为的时代。这样的法务生态圈就如同沧桑而繁华的深巷,无数律师们在这里大开庭筵,他们出类拔萃、德才兼备,在深巷中酿造香醇的酒的同时,也在思考,如何提升知名度以佐雍得尝。
  律师与媒体的合作,便是一次尝试与探索。
  一直以来,广大群众对律师的评价标准不一而足。在律师业务水平的评价层面上,由于当今律师网络咨询体制不完善,人们对律师业务水平的了解主要依赖于身边人口口相传的律师的口碑,而律师的口碑又来自于当事人、同行评价以及生活中的旁观者。这种人际传播的效果往往因传播规模小、信息量小而差强人意。现实中的矛盾由此揭开,一方面当下人们对律师需求越来越大、案源增多,与此同时目前的律师市场队伍迅速扩大,竞争激烈,而另一方面靠口碑来提升知名度的传播方法具有很大的滞后性且不符合人们对于评价体系多元化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往日的“是金子到哪里都放光”模式不仅满足不了律师提升知名度的需求,也不能满足群众们的需要。律师与媒体的合作,将很好满足律师业务宣传的需求和人民追求法治、客观、公正之需要。
  律师与媒体的合作除了减轻业务能力评价与传播模式的压力,也为人们的选择提供了思想态度层面的维度。金杜律所的叶律师曾在文章《如何做一名好律师》中提到,“律师跟医生一样:医生为人体治病,律师为“社会关系”治病,尤其是处理纠纷的诉讼仲裁律师。公司客户如果听从有经验的“保健医生”的建议和意见,有好的“保健医生”(律师)把关,这样的客户进“医院”的次数一定会很少。”律师在主观层面上应该追求“少进医院”的效果,并在以法为刀,以与语为钳的过程中,重视业务层面上的法言法语、有理有据、言简意赅、证据确凿、论证充分的同时,更需要推心置腹,能够全心全意从当事人的角度说法,兼顾自我的职业道德,遵守和敬畏律师接案程序规则。对律师思想态度的传播,在结果为导向的竞争体制中的效果可能杯水车薪,但却可与媒体所弘扬的寻求公平与正义相得益彰。
  同时,媒体在增强群众对律师群体的了解方面起作用,在某项研究中,通过对市民的问卷调查和对律师微博评论的文本分析,发现公众心目中的律师形象是模糊不清的、具有专业能力、印象中等的职业群体,并具有高收入和较高社会地位。作为群体的律师,以法律知识作为共同储存,在社会中互相合作、竞争,以获取社会资源,形成了严苛的内化标准,具有严密科层体系的紧密团体,内部交流以法律术语进行沟通,将所有人排除在外,产生的生疏感是公众无法逃避的,也造成了公众对于律师群体的认知缺陷。而新闻媒体作为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介质,是公众认知的重要来源,也是拉近人们与律师群体距离的重要工具。
  构建律师与普通的桥梁,是媒体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宣传党性原则强的优秀律师,能够使得更多的普通知晓,从而更加有利于专业水准的法律专家,更好的的服务于人民大众的同时,也增加了律师获得优质案源的数量,律师与群众实现了双赢,央法传媒网愿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党的十八大赋予了律师在依法治国方略下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律师群体对此也格外珍惜,不辱使命,以法律人的自觉和风格,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践行。与此同时,媒体与律师的合作更进一步,二者从“律师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以追求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媒体则通过舆论来评判是非,扬善惩恶,以追求社会道德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分工明确到共同追求与歌颂律师客观、公正、独立之本性。 也正是这样的尝试与探索,终成为了律师的繁枝与硕果,律师与媒体合作迅速提升知名度,正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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